养猪人——牛的到底是合作社还是家庭农场 | |
发布时间:2020/5/26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2162次 | |
随着养殖业的不断发展,从前占据我国生猪养殖主导地位的散养户在日益严格的养殖要求及不同市场因素的影响下,呈现出资金压力大、抗风险能力不足、养殖管理水平落后等一系列问题,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公司+农户”的家庭农场模式和发动群众,抱团发展的合作社模式得到了大力推广。那么,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这两种发展模式,到底谁强谁弱?不同的发展方式之间有哪些不同呢?
一、从定义看不同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与国有农场、资本农场等区别开),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生产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家庭农场是生产组织,发展生产是家庭农场的主要任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互助性经济组织,帮助家庭农场发展生产,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任务。
二、从类型看不同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有这句话: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也就是说我国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因此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型经营主体的不同类型。
三、从特征看不同
家庭农场有四大特征:
1.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
2.适度规模种、养殖;
3.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4.符合其他各省申报标准。
合作社有六大特征:
1.至少要有五名以上农户发起成立,农民成员至少占80%以上,成员没有上限,可以跨地区发展社员;
2.对土地规模没有要求,但要有营业场所和注册资金;
3.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实行民主管理;
4.主要针对社员开展业务 ;
5.合作社业务包括农资、农产品的销售、运输、储藏、加工等;
6.在县级以上工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四、从职能看不同
家庭农场适宜农业生产,主要以种养业为主,很难延伸产业链至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前期的产品研发。
合作社从事的可以是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业务,甚至可以涉及到内部的金融业务,是一种侧重于资源整合的组织形式。
从长远发展来看,家庭农场有更多的自主性,但是发展形式可能受限;农业合作社发展路径更多,受其他因素的影响面也多。 |